伊莉討論區

標題: [南韓首例! 性侵女童累犯「化學去勢」] [NOWnews] [2012年5月23日 下午12:40] [打印本頁]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2-5-23 05:25 PM     標題: [南韓首例! 性侵女童累犯「化學去勢」] [NOWnews] [2012年5月23日 下午12:40]

【新聞主題】:南韓首例! 性侵女童累犯「化學去勢」
【新聞出處】:NOWnews
【發布日期】:2012年5月23日 下午12:40
【文章內容】: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法務部21日宣布,將對現年45歲的朴姓兒童性侵慣犯進行首例「化學去勢」,這也是自去年7月南韓通過新法以來,首度對性暴力犯罪者的性衝動藥物治療。
南韓媒體報導,朴姓罪犯自1984年到2002年,在首爾、仁川等地對4名女孩性暴力與強制性侵,但出獄後每2、3個月又再次對兒童進行性犯罪,目前已服刑近20年。南韓法務部21日召開治療監護審議委員會,決定對朴姓男子進行首例「化學去勢」。
據悉,朴姓罪犯目前被關押在慶尚北道北部3號監獄,待7月出獄後,將接受化學去勢,每3個月接受1次藥物注射,同時接受心理治療,並且他將戴上電子腳環,監管3年。
儘管化學去勢目前正在美國和歐洲的許多國家實行,但南韓報導指出,仍有不少人對於首件化學去勢案例表示憂慮,醫學界也警告,化學去勢可能會產生心肺疾病、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症等副作用。
【個人觀點】:其實還有比化學去勢更好的,只要拿一把菜刀切調更簡單吧,感覺上臺灣的刑罰真的很輕,像是詐欺說不定不用坐牢,酒駕肇事也很輕微,性侵犯還有一大堆空窗期,結果不少女性因此受害甚至被殺


作者: 渾天神將    時間: 2012-5-23 05:40 PM

嗯畢竟自已要對自已作的負責啊如果連這點負責的立場都沒有還談到什麼人呢?
作者: blueboy1225    時間: 2012-5-23 05:4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emel33    時間: 2012-5-23 05:52 PM

韓國能台灣為甚麼不能這就是一個
人民對國家的向心力有多強台灣真
的要學一學
作者: jennfung    時間: 2012-5-23 06:07 PM

化學去勢這個好
我贊成用化學去勢
把不聽話的小GG泡王水去勢吧
作者: apple123f    時間: 2012-5-23 06:53 PM

雖然有點殘忍,而且有副作用,但我始終認為,這些衝動者根本沒辦法有效克制自己,
不論抓去關幾次,出來一樣會犯案,在沒有辦法有效遏止的情況,要嘛就永遠都不要放
出來,不然就化學去勢,不然始終是個社會上的未爆彈。
作者: opjock2000    時間: 2012-5-23 07:16 PM

個人雖然不喜歡韓國
不過他們這次做的挺好的
作者: 璿云    時間: 2012-5-23 07:32 PM

化學去勢太浪費了.不如銷到台灣來泡酒.台灣煙酒公賣局代理
作者: qazzxc963    時間: 2012-5-23 07:35 PM

台灣科技敵國都玩化學去勢 多有魄力呀 不畏懼那些阿貓阿狗的人權狗屁團體

我們哪時才能這樣呢?
唉~天天看報紙和新聞都有少女或婦女被暴力性侵
不知道那些立委那時才能注意到呀
非得要立委子女被人性侵才會發覺嘛?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2-5-23 07:36 PM

去勢是好事
不過化學就多餘
直接割除又不會有負作用
台灣就是太過放縱犯罪者才會這麼亂

作者: wgadv    時間: 2012-5-23 07:39 PM

看看韓國,這才叫強國,有問題就處理,不像台灣的騜,有問題,推扁出場,什麼酒駕、性侵累犯、強盜累犯等,沒有殺到大官,只會一再發生不幸。可悲!
作者: hottainan88    時間: 2012-5-23 07:46 PM

台灣人權團體太多及太會吵
化學去勢就說不人道
電子腳鐐又說限制人的自由
真不知道
那些犯人有甚麼人權
知道人權就不會害人了
那被害人家人的人權呢
話說
昨天才又一個假釋犯殺了女老師
我倒要看看這次會判甚麼刑
作者: a6629123    時間: 2012-5-23 07:5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amuelch    時間: 2012-5-23 08:10 PM

化學去勢很OK阿
比起讓他們出來累犯
不如讓他們虛弱甚至死亡
"仍有不少人對於首件化學去勢案例表示憂慮"
那些擔心的是因為怕自己也會一樣吧
一丘之貉
擔心的應該是被性侵的女性
作者: vadu    時間: 2012-5-23 08:1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hadowangel0810    時間: 2012-5-23 08:42 PM

下次台灣有性侵犯,人民抓到可以直接先切了
然後在讓條子辦,我覺得更好呢
反正條子的功能也不大ˊˇˋ
作者: lambert991314    時間: 2012-5-23 08:52 PM

化學去勢真是做得好
可以防止犯罪也可以治療
台灣可以考慮引進
作者: UKSAS101    時間: 2012-5-23 09:04 PM

早該這樣做了!對這種人渣第一次就要把牠去勢!台灣應該效法~
作者: 伊莉兵燹    時間: 2012-5-23 09:31 PM

死亡才是唯一之路吧

化學去勢治標不治本

唯有死亡才是真理
作者: 美樂地    時間: 2012-5-23 09:40 PM

雖然常常不認同韓國人某些作風
但是看到這個新聞
影該給他們拍拍手
作者: MightyDragon    時間: 2012-5-23 09:49 PM

我亦是主張「化學去勢」,尤其是性侵女童這欺負弱者的行為!
但我認為應用98%硫酸對小弟弟將其脫水碳化
作者: 生活在水中    時間: 2012-5-23 09:4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abe    時間: 2012-5-23 09:50 PM

不錯啊

這個台灣也應該跟進一下

就像酒駕一樣 國外的做法都比我們台灣好

怎麼都不跟進呢?
作者: jackyex007    時間: 2012-5-24 08:29 AM

去勢好阿~
總比他拿去亂搞一通來的好
作者: MB205    時間: 2012-5-24 08:30 AM

對 . 對 ...

應該像印度那樣用砍刀直接剁下來

這樣就會有那麼多後續問題了 .
作者: aq63    時間: 2012-5-24 08:44 AM

台灣出什麼事就有什麼人權團體出來..犯罪講什麼人權...被害者就倒楣嗎..沒人權嗎
要人權也是不犯罪的人才有..殺人放火強奸.還說什麼人權...
直接死刑比較快...不用擔心沒地方關..放出來又犯..
作者: Billy1008    時間: 2012-5-24 09:58 AM

有時候專制的國家也是有好處的, 說切就切!
還講什麼人權! 還不錯!
作者: technical    時間: 2012-5-24 10:34 AM

"醃"掉,比較好
順便叫他自己吃下去

作者: cats777    時間: 2012-5-24 10:57 AM

雖然這樣有懲罰到犯罪者!
但是這樣會不會令他心理變態~
以後用更可怕的手段欺負女生
作者: louis00548    時間: 2012-5-25 05:15 PM

不只是要化學去勢...

更應該處以極刑...

過去好幾個世紀都是這樣對性侵犯的...
作者: lancer0717    時間: 2012-5-29 01:24 PM

應該還要在那些性侵犯的臉上刺"我是性侵犯"這五個字
還要定期檢查
字不清楚了就再補上去
直到性侵犯斷氣的那一天為止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2-5-29 01:31 PM

中國去鞭傳統技術
韓國不會
趕快上世界去註冊
免的將來學會了又說是牠們發明的

作者: NANAfreedom    時間: 2012-5-29 03:12 PM

聽說性犯罪者的累犯率是很高的... 所以對於南韓破釜沈舟的做法 我還蠻贊同的!!! 也不是沒給過他們機會啊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2-5-29 04:34 PM

希望台灣可以參考韓國的做法或者參考新加坡的鞭刑!
作者: smartedwinboy    時間: 2012-5-29 05:4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2-5-29 06:13 PM

讚啦 台灣什麼時候可以像韓國一樣這樣強勢阿
他們也是個民主國家阿
但對於這樣的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唷
作者: 眼鏡小哥    時間: 2012-5-29 06:48 PM

贊成版主的觀點!!
某些罪真的要加重刑責~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2-5-29 06:54 PM

那一個還真可憐
關了20年出獄還要被去勢
乾脆抓到直接醃掉比較快
不用關不用養他監控他就可以了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2 PM

臺灣不能輸啊!趕快來個「臺灣首例! 性侵女童累犯"物理"去勢」

台灣看看韓國~~~不要再說什麼人權了..只有被害人沒有人權....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3 PM

渾天神將 發表於 2012-5-23 05:40 PM
嗯畢竟自已要對自已作的負責啊如果連這點負責的立場都沒有還談到什麼人呢? ...

如果是初犯性侵, 我支持台灣執行"正面鞭刑".
如果是累犯, 我支持台灣執行"物理去勢".

第一次正面鞭刑
大概就可以達成物理去勢了= =
若是以新加坡的鞭刑程度來看.........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4 PM

blueboy1225 發表於 2012-5-23 05:40 PM

同意版住的觀點
其實台灣的刑法應該重一點才是

初犯鞭刑大概已讓他屎尿滿地,若能改過向善,就給他一次機會彌補過錯.

累犯去勢自食惡果,活該死好!..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5 PM

lemel33 發表於 2012-5-23 05:52 PM
韓國能台灣為甚麼不能這就是一個
人民對國家的向心力有多強台灣真
的要學一學 ...

有什麼好憂慮的 這種嘎比舉沒判死刑已經很仁慈了 活受罪應該的

落後的台灣繼續在各方面被先進的南韓完爆ing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5 PM

jennfung 發表於 2012-5-23 06:07 PM
化學去勢這個好
我贊成用化學去勢
把不聽話的小GG泡王水去勢吧

性侵犯到底在想什麼為什麼要毀掉人家好好一個女孩子的一生啊="=..

台灣以後性侵犯都送去南韓遊學去吧~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6 PM

apple123f 發表於 2012-5-23 06:53 PM
雖然有點殘忍,而且有副作用,但我始終認為,這些衝動者根本沒辦法有效克制自己,
不論抓去關幾次,出來一 ...

唉, 看人家的積極作為,相較我們又是假釋又是追蹤不到,怎麼連這都落後人家了!!

台灣要振作點了.....台灣應該要跟進,避免再有無辜的受害者!!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7 PM

opjock2000 發表於 2012-5-23 07:16 PM
個人雖然不喜歡韓國
不過他們這次做的挺好的

性侵犯以後通通送去南韓

不要再說什麼人權了..只有被害人沒有人權....

那種人沒資格有鳥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8 PM

璿云 發表於 2012-5-23 07:32 PM
化學去勢太浪費了.不如銷到台灣來泡酒.台灣煙酒公賣局代理

立委快修法跟進. 擋道的立委公布姓名 全民抵制

這樣的世界潮流,台灣怎能不跟進?

那就採用"物理去勢"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9 PM

wgadv 發表於 2012-5-23 07:39 PM
看看韓國,這才叫強國,有問題就處理,不像台灣的騜,有問題,推扁出場,什麼酒駕、性侵累犯、強盜累犯等, ...

化學去勢比死刑更痛苦納!讓他活的生不如死折磨他讓他一輩子痛苦 看他還敢不敢

台灣那麼捨不得判重刑又一堆假釋再犯

支持化學閹割! 台灣跟進!!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09 PM

hottainan88 發表於 2012-5-23 07:46 PM
台灣人權團體太多及太會吵
化學去勢就說不人道
電子腳鐐又說限制人的自由

第一次不得不稱讚南韓人 台灣怎能不跟進?

南韓能做到的事,在台灣卻會有一堆雜音,什麼事都做不成 @@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11 PM

samuelch 發表於 2012-5-23 08:10 PM
化學去勢很OK阿
比起讓他們出來累犯
不如讓他們虛弱甚至死亡

直接物裡比較快,又不傷成本

強姦犯還擔心化學去勢可能會產生心肺疾病、

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症等副作用。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11 PM

vadu 發表於 2012-5-23 08:14 PM
去勢應該沒效~~直接槍斃就不會有後遺症了~~~

去勢之後,心理問題也解決了嗎??是否有其他配套措施?

"不可以"不代表"不想","不想也不可以"不代表不會犯罪了.........

大家一起來幫台灣的白玫瑰法案加油吧!!!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12 PM

lambert991314 發表於 2012-5-23 08:52 PM
化學去勢真是做得好
可以防止犯罪也可以治療
台灣可以考慮引進

化學去勢可能會產生心肺疾病、肌肉萎縮、骨質疏鬆症等副作用...
關在監獄也有可能有:膽固醇過高、膝韌帶發炎、胃酸逆流與心血管阻塞...等疾病啊....
還是....犯罪後應得的是獎勵而非懲罰啊!!!???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12 PM

shadowangel0810 發表於 2012-5-23 08:42 PM
下次台灣有性侵犯,人民抓到可以直接先切了
然後在讓條子辦,我覺得更好呢
反正條子的功能也不大ˊˇˋ ...

治亂世本該用重典。 2200萬人一致通過。

來人阿.拖出去再閹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13 PM

伊莉兵燹 發表於 2012-5-23 09:31 PM
死亡才是唯一之路吧

化學去勢治標不治本

1984年到2002年,在首爾、仁川等地對4名女孩性暴力與強制性侵,但出獄後每2、3個月又再次對兒童進行性犯罪,目前已服刑近20年。這個政府和他們的司法人員在想啥??我們的司法又在想啥?????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14 PM

MightyDragon 發表於 2012-5-23 09:49 PM
我亦是主張「化學去勢」,尤其是性侵女童這欺負弱者的行為!
但我認為應用98%硫酸對小弟弟將其脫水碳化 {:4 ...

強姦犯讓受害婦女終身有陰霾,所有應該接受終身站不起來的處罰~~~

怎麼可以輸韓國 快立法啊!

第二次槍斃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2-5-30 05:15 PM

rabe 發表於 2012-5-23 09:50 PM
不錯啊

這個台灣也應該跟進一下

難得我會認同韓國的決策!不過這也有衍生問題,化學去勢的確可以某方面遏止他的犯罪方式
但是會不會讓犯人心理狀態更為偏差,而使用更為偏激的犯罪方式?仍然對於社會有淺在威脅 回應 .

第二次槍斃!!!
作者: z3645230    時間: 2012-5-30 05:25 PM

這個好  讓很多人都可以獲益  我贊成!!!
作者: okbook6    時間: 2012-5-30 05:37 PM

南韓不但經濟政治領先外,
現在連司法都越來越進步,希望台灣早日引進
作者: mopackm26436    時間: 2012-5-31 04:0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luekinght    時間: 2012-5-31 04:19 AM

最近某財經台做一個報導
他說在中國大多數的大宦官都有妻子
去勢聽起來很過癮
但有也新聞案例是失勢男子用其他東西作壞事
這種人~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呢
作者: llllffff3333    時間: 2012-5-31 05:03 AM

台灣呢? 關不到幾年出來 繼續犯案 再關 再出來 無限循環
作者: 5353853538    時間: 2012-5-31 06:46 AM

韓國這次做的很讚喔,很有魄力
也減少社會暴力事件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2-5-31 07:33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e520520    時間: 2012-5-31 01:4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iamruru1    時間: 2012-5-31 01:47 PM

這種人不判死刑是要關到民國幾年!?
難道真的要全國女童全部被猥褻才要死!?

作者: ken0820    時間: 2012-5-31 04:09 PM

關在久好像也沒什麼用..
化學去勢也沒什麼效果吧..
作者: 濃秀明    時間: 2012-5-31 04:25 PM

台灣人就是沒有南韓人的魄力啦~所以經濟實力也一直比不上啦~
關於這項判決我要給韓國人一個暫啦~
作者: 208007    時間: 2012-6-1 12:26 AM

台灣雖然有死刑,但是執行率也不高.....只能說化學去勢能引進台灣,希望人權團體別又在那邊543就好
作者: osmile    時間: 2012-6-1 02:28 AM

去勢  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沒了LP  雖然沒有犯罪工具
不過他還是會有犯罪行為

搞不好拿根球棒來當"工具" = =
作者: seed25566    時間: 2012-6-1 02:36 AM

台灣也要不要學這一招阿

作者: ukedi    時間: 2012-6-1 02:5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ownff    時間: 2012-6-1 04:47 AM

不管是什麼方式,希望是有效的,是徹底消除慾念,不會找其他更殘忍的方式來滿足他的慾念
作者: sky051096    時間: 2012-6-1 09:43 AM

民意這麼支持去勢
怎麼就不執行呢
作者: sinak    時間: 2012-6-1 11:50 AM

化學去勢雖然可以使人體的性無能
但病患的心理方面還是屬於不正常的變態心理
且化學法會有一些生理上的副作用


作者: TaiwanBlue    時間: 2012-6-1 12:40 PM

vadu 發表於 2012-5-23 08:14 PM
去勢應該沒效~~直接槍斃就不會有後遺症了~~~

老實說,直接槍斃,廢死聯盟一定又會叫了- -.
作者: Totle12345    時間: 2012-6-1 01:05 PM

{:31:}{:31:} 台灣也需要!!!!!!!!!!!!!
作者: kk03159    時間: 2012-6-1 01:12 PM

蠻讚的
建議台灣也要引進
一堆恐龍法官亂判 搞的性侵犯拿著屌當凶器到處跑
強烈建議修法
作者: tnnew    時間: 2012-6-1 01:20 PM

我也認同韓國.

對性侵累犯的化學去勢.

台灣也可以研究適合我們的方式.

畢竟化學去勢較人道.
作者: tkcma2813    時間: 2012-6-1 01:31 PM

他們犯案時都沒有想過對方感受 現在自然也不用理會他們的感受了
作者: 歐妹    時間: 2012-6-1 01:50 PM

自己做的事 要負責 真的 .. 可事心理上也是會有需求的吧
作者: fly608    時間: 2012-6-1 01:55 PM

去勢是真的有很多疑慮

因此我強烈建議直接槍斃

一勞永逸
作者: a315    時間: 2012-6-2 03:53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ependhung    時間: 2012-6-2 10:50 AM

台灣真是犯罪者的國度!
感謝板大分享這有用的資訊!
作者: MajestySam    時間: 2012-6-2 11:27 AM

喔喔
我真的要給他按一個讚
但是後續的心理治療跟預防還是最重要的
不要讓被化學去世的人更加的心理變態
但化學去勢真的太棒了
希望台灣也實施
作者: qwertyuiop97092    時間: 2012-6-3 02:2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椎拳崇    時間: 2012-6-5 08:4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ixide2002    時間: 2012-6-12 04:45 PM

真希望台灣也能上南韓化學去勢
作者: qwe7732162    時間: 2012-6-12 06:25 PM

真不知道
那些犯人有甚麼人權
知道人權就不會害人了
希望他們受到上帝ˇㄉ懲處
作者: kyo0521    時間: 2012-6-14 08:48 AM

小弟還ㄧ直在想化學去勢是什麼東東咧~

不過真想不懂法律怎麼這麼龜~

這種強暴累犯有什麼好同情的呀~
作者: skyggg807    時間: 2012-6-14 11:19 AM

台灣也該採取這類的法律制度,不然就是實施新加坡的鞭刑
作者: 德森蜜    時間: 2012-6-14 11:23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rf1979    時間: 2012-6-14 02:47 PM

台灣何時才能走向這一步呢?
法律有想過這些受害者的人權在哪呢
為何一昧的要替性侵犯討取他們的人權
哀 台灣女性在這無能的法律之下真的只能自球多福了
作者: moonsakray    時間: 2012-6-15 12:57 AM

很怕被化學去勢的人
之後用其他更殘酷的方式性侵加殺害 = =
作者: DOH2    時間: 2012-6-15 05:15 PM

所謂人權,只在奉公守法的人民身上,累犯還講甚麼人權,為什麼還為他憂慮?心肺疾病他活該麻
作者: 0980388    時間: 2012-6-16 12:4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530818939    時間: 2012-6-16 01:04 AM

相對來講,台灣的法律是否太仁慈了???
作者: 李飛鷹    時間: 2012-6-16 01:1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zeropiex    時間: 2012-6-16 01:5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oveyoushowjia    時間: 2012-6-16 02:06 AM

台灣也要把累犯化學去勢 不然只會有更多受害者
作者: k19960601    時間: 2012-6-16 11:18 AM

為他們注射女性赫爾蒙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w13.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